索引號: | 11341703358579360M/202406-00032 | 組配分類: |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
發(fā)布機構: | 宣州區(qū)文旅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名稱: | 旅游消費警示信息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發(fā)布日期: | 2024-06-14 |
1、選擇正規(guī)旅行社、警惕低價旅游團。切記要選擇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選擇旅行社時注意查看“一照”“一證”,即《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切莫選擇無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此外,游客要特別警惕“旅游貴賓券”、“旅游贈券”等網(wǎng)絡陷阱,加強防范,自覺抵制“零負團費”及“不合理低價”,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謹防“免費旅游”、“旅游贈券”等消費陷阱。
2、務必簽訂旅游合同。參團外出旅游時,一定要到旅行社的辦公場所或門店與旅行社簽訂正式的電子旅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陰陽合同損害游客合法權益。合同應當包含旅行社、游客雙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游覽項目、服務標準、旅游費用、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等內容,游客在簽字、蓋章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及出團通知書,充分了解合同責任,以避免日后發(fā)生合同糾紛。
3、旅游消費要理性,理性維權要依法。選擇正規(guī)的商店和市場購買紀念品,請按需購買,避免沖動消費。購買商品時務必看清商品的價格、質量、產地,索取發(fā)票(收據(jù))等商家憑證,以便事后維權。在旅游過程中務必遵紀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在旅游過程中出現(xiàn)服務質量問題,應及時與組團社聯(lián)系,并積極配合旅行社妥善處理,避免過激行為而影響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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